律师观点分析
【案件描述】
王先生与李女士结婚多年,婚后育有一子,孩子已五六岁。随着孩子慢慢长大,王先生身边亲友反复提起孩子长相、神态与自己差异较大,王先生起初并未在意,后在家人反复劝说下,偷偷带孩子做了亲子鉴定。鉴定结论出来后,王先生如遭雷击 —— 报告明确排除了他与孩子之间的生物学亲子关系。多年来掏心掏肺付出的父爱、为孩子花费的心血和积蓄,瞬间变成一场骗局。王先生在极度愤懑之下,决定委托律师提起诉讼。
【调解结果】
法院受理后,在承办律师的主动推动下进入诉中调解程序。经过多轮面对面、背对背的现场调解,最终双方达成一致:孩子由女方自行抚养,女方向王先生一次性返还抚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亲子鉴定费等各项损失共计人民币 20 万元,并限期付清。
【办案过程】
律师接受委托后,第一时间固定亲子鉴定报告这一核心证据,并系统整理了王先生多年来为孩子支出的生活费、医疗费、教育费等凭证。考虑到双方毕竟夫妻一场,若硬判可能激化矛盾、加大执行难度,律师主动向法院申请调解,并根据南昌地区同类案件的裁判尺度,拟定了 "抚养费返还 + 精神损害赔偿 + 鉴定费由对方承担" 的完整主张清单。调解过程中,承办律师多次陪同王先生到庭,既坚守赔偿底线,又避免当事人情绪失控,经过数次现场拉锯,最终促成女方一次性支付 20 万元,比单纯判决后再申请执行更快拿到了钱。
【律师观点】
实践中,承办律师经常遇到类似 "欺诈性抚养" 的当事人:发现孩子不是亲生后,往往只顾着离婚、争口气,却忽略了依法向女方主张返还抚养费和精神损害赔偿。实际上,根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相关规定,夫妻一方隐瞒子女非亲生事实,另一方受骗抚养他人子女,主张返还已付抚养费并请求精神损害赔偿的,法院普遍予以支持。这里有三个关键点:一是亲子鉴定要尽早做、取样要合法,避免对方以程序瑕疵抗辩;二是多年来为孩子花钱的票据要提前收集整理,否则法庭上很难举证;三是这类案件能否调解、赔偿金额能谈到多少,非常考验律师对本地裁判尺度的把握。建议遭遇类似处境的当事人,先稳住情绪、固定证据,尽早委托专业婚姻家事律师介入,才能在最短时间内既了断错误婚姻,又最大限度挽回经济损失。
万清清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