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海燕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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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继承离婚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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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提出离婚男方不同意怎么办

发布者:唐海燕律师|时间:2020年05月14日|分类:婚姻家庭 |325人看过

男方不同意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的,女方可以选择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离婚,就子女抚养权、财产分割、夫妻共同债务等事项请求法院依法处理,但法院判决离婚的前提条件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起诉一方可以提供双方多次争执、分居、存在家暴行为等的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但一般来说,如果起诉一方是第一次向法院请求离婚的,且男方不同意离婚,那么法院往往是不判离婚的,在判决生效之后六个月后,才能够第二次起诉请求离婚,此时法院判离婚的可能性才比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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