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质量保证协议书
甲方(购货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供货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为明确双方质量责任,保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确保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根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药品法律法规和有关要求,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以下药品质量保证协议:
一、甲方质量责任
(一)甲方从乙方处购进药品时,应向乙方提供其合法、真实、有效且加盖公章原印章的单位资格证明,以便乙方进行核实,保证药品销售流向真实、合法,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材料:
1、医疗机构:(1)执业许可证;(2)母婴保健执业许可证(购进终止妊娠药品的);(3)营业执照复印件及上一年度企业年度报告公示情况(若有);(4)采购、收货人员委托书及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5)质量体系调查表。
2、药品经营企业:(1)营业执照复印件及上一年度企业年度报告公示情况;(2)《药品经营许可证》正副本复印件;(3)GSP证书,或符合GSP要求的承诺书,或经第三方的质量评估报告;(4)采购、收货人员委托书及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5)质量体系调查表。
(二)甲方有权对乙方提供的药品进行验收,对质量不符合规定的药品,甲方有权拒收。
(三)甲方在经营或使用乙方提供的药品过程中如产生疑问,应及时与乙方联系。若甲乙双方对药品质量产生争议,以省、市药品检验所的检验报告结果为准。甲方在收到药检报告后的10日内将报告书送达乙方。甲乙任何一方认为省、市药品检验所的检验报告结果具有瑕疵时,均可委托上一级药品检验机构出具新的检验报告,费用由过错方承担。
(四)甲方在经营或使用乙方所供药品时,若发现质量问题、药品不良反应或其他与用药有关的不良反应的,应及时通知乙方并提供详细、确定的质量信息,并有配合乙方做好调查取证和善后处理。
(五)甲方承诺按照国家规定和药品包装标识的要求储存药品,储存不当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六)对因非质量问题且未经乙方同意而擅自退货所造成的费用及损失,由甲方负责。
二、乙方质量责任
(一)乙方负责及时向甲方提供加盖其公章原印章的以下资料:1、营业执照复印件及上一年度企业年度报告公示情况;2、《药品经营许可证》正副本复印件;3、符合GSP要求的承诺书、或经第三方的质量评估报告、或在效期内的GSP证书;4、相关印章、随货同行单(票)和发票样式;5、开户户名、开户银行及账号;6、供应药品的相关资料,以及特殊药品和国家有专门管理要求药品的行政许可批件复印件;7、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的相关资料。
(二)乙方须向甲方提供其销售人员的以下资料:1、加盖供货单位公章原印章的销售人员身份证复印件;2、加盖供货单位公章原印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或者签名的授权书,授权书应载明被授权人姓名、身份证号码,以及授权销售的品种、地域、期限。
(三)乙方供应的每批产品应提供同批号的质量检验报告书,整件产品应附产品合格证。
1、如为进口药品,应随货提供真实、合法、有效的《进口药品注册证》或《医药产品注册证》和《进口药品批件》的复印件,及相应批号的《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复印件,并加盖质量管理机构的“质量管理专用章”原印章,并加盖乙方质量管理专用印章。
2、如为中药材、中药饮片,其质量应符合法定的质量标准(包括省中药炮制规范)。发运中药材应有包装,必须注明品名、产地、日期、调出单位等,并附有质量合格标识;中药饮片的标签应注明品名、规格、产地、生产企业、批号、生产日期等,并附有质量合格标识;实施批准文号管理的中药饮片需提供其批准生其包装必须注明中药饮片的批准文号。
(四)药品运输的质量保证及责任:乙方所供药品应按药品的性质和储运要求进行运输,保证药品质量,安全送达甲方药品经营许可证核准的地址仓库内;委托运输的,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相关承运方相关资料和发货信息。运输途中药品质量由乙方和承运方承担全部质量责任。
(五)药品在运输途中的破损、污染和甲方发现的非人为的破损,产品无批号、无有效期或产品在有效期内发生变质等异常情况,乙方应无条件承担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退货费用、赔偿费用、交通费用及手续费用等。
(五)乙方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给甲方开具发票。发票上的购销单位名称及金额、品名应当与付款流向及金额、品名一致,并与财务账目内容相对应。确保内容真实,字迹清楚,不得任意涂改,否则甲方有权拒收。
(六)甲方在销售或使用过程中发现乙方提供药品为假、劣复制品,使甲方被行政部门处罚、被媒体曝光等给甲方造成经济、名誉损失的,乙方应承担一切直接经济损失并进行赔偿(具体数额视情节、损失轻重);乙方供应的药品发生不良反应而给甲方造成经济、名誉损失的,乙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七)乙方保证向甲方提供的药品渠道合法、质量符合国家药品标准等有关要求。如果质量不合格,乙方应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乙方供应的药品如有被国家各级药监部门通报为不合格产品,乙方有责任对该产品进行回收(含甲方已销售到客户的部分),并承担对甲方所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八)乙方应保证所提供资料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并对其真实性、有效性、完整性负责。
三、协议说明
(一)本协议所涉及的条款,如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以双方合议为准。
(二)上述条款经双方确认无异,本协议未尽事宜之处,由双方协商解决。
(三)本协议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自签定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 年月日止。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代表: 代表:
签订日期: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