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维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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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人际关系?

发布者:陈维国律师|时间:2015年10月20日|分类:交通事故 |1976人看过

人际关系是指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具体是指是人与人交往过程中所产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总和。在不同环境下,在不同的发展阶段,人与人之间会形成不同的人际关系,或者叫人际网络。这些人际关系大体上可以分为三类:

1、以“感情”为基础的各类人际关系。这种人际关系是以人的感情为基础的,它包括亲情、友情和爱情等等。

2、以“利害关系”为基础的人际关系。这种人际关系的形成是因人与人之间的某种利害关系而形成的。如同事、同学、上下级、买卖合同形成的关系等等。

3、陌路关系。是指因为偶然原因相互之间发生的一定交往关系。一般是指萍水相逢关系。如问路、乘车与某人暂时形成的人际关系。

人类最早产生的并且最为持久的人际关系是感情型人际关系。以感情为基础形成的人际关系一般比较牢固,也比较持久。以感情为基础形成的人际关系需要两个条件:一是人际吸引,二是人际交流。

人际吸引是人与人之间彼此相互之间产生注意、欣赏、倾慕等心理上的好感,并进而彼此相互接近,逐渐建立感情关系的过程。这个过程就是人际吸引。人际吸引是发展人际关系的前提。

人际交流则人与人之间相互作用的动态交往过程。这是人际关系形成的实质条件。人与人之间能否形成以情感为基础的人际关系,必须通过相互之间的交流可以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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