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水资源
《水法》第二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开发、利用、节约、保护、管理水资源,防治水害,适用本法。本法所称水资源,包括地表水和地下水。”
水资源,包括地表水和地下水。地球上的水分布在海洋、冰川、雪山、湖泊、沼泽、河流、大气、生物体、土壤和地层中,它们相互作用并不断交换,形成一个完整的水系统。全球97.5%是咸水,而能参与全球水循环、在陆地上逐年可以得到恢复和更新的淡水资源,数量仅为全球水储量的0.2%。这部分淡水与人类的关系最密切,且具有经济利用价值。这部分陆地上可供人们使用的淡水就是通常所说的水资源,一般包括地表水和地下水,它们都靠降水补给。地表水主要有河流和湖泊水,由大气降水、冰川融水和地下水补给,经河川径流、水面蒸发、土壤入渗的形式排泄;地下水为储存于地下含水层的水量,由降水和地表水的下渗补给,以河川径流、潜水蒸发、地下潜流的形式排泄。地表水包括河流、冰川、湖泊、沼泽等水体;地下水是地下含水量的动态水量,用地下水的补给量来表示。《水法》规定的水资源,包括地表水和地下水,主要考虑地表水与地下水之间互相联系且相互转化,不能分割管理,必须加强统一配置、管理和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