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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离婚,一方可以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吗 上海离婚律师

发布者:杜黄海律师|时间:2021年07月24日|分类:婚姻家庭 |218人看过


根据《民法典》第1066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

(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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