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黄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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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走法院程序怎么走 上海离婚律师

发布者:杜黄海律师|时间:2021年03月09日|分类:婚姻家庭 |361人看过


  向法院起诉离婚分三步走:首先,准备诉讼立案材料,其次去有管辖法院的起诉立案,法院受理案件后,经过法院的庭前调解、开庭、庭后调解等诉讼程序,法院出具裁判文书。

 

  向法院起诉离婚分三步走:首先,准备诉讼立案材料,其次去有管辖法院的起诉立案,法院受理案件后,经过法院的庭前调解、开庭、庭后调解等诉讼程序,法院出具裁判文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四条

 

  人民法院对下列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理: ()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告知原告提起行政诉讼; ()依照法律规定,双方当事人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告知原告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由其他机关处理的争议,告知原告向有关机关申请解决; ()对不属于本院管辖的案件,告知原告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对判决、裁定、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当事人又起诉的,告知原告申请再审,但人民法院准许撤诉的裁定除外; ()依照法律规定,在一定期限内不得起诉的案件,在不得起诉的期限内起诉的,不予受理; ()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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