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黄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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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房产纠纷劳动纠纷合同纠纷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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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必须在结婚所在地民政局吗 上海离婚律师

发布者:杜黄海律师|时间:2021年03月09日|分类:婚姻家庭 |246人看过


  不是。内地居民协议离婚的,应当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离婚登记是男女双方达成离婚合意后,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解除夫妻关系的一种离婚方式,因为婚姻登记是与一个人的身份关系紧密相关的法律行为,在我国,离婚登记的主管机关是民政部门。

 

  离婚是一种重要的身份法律行为,因此,必须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不得委托他人代为办理。

 

  《婚姻登记条例》

 

  第10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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