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振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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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青岛专职律师执业1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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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隐私视频威胁、骚扰我,这事儿法院能管吗?

作者:王振明律师时间:2022年07月29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410次举报
2022-07-29

    陈某(化名)与王某(化名)曾系同班同学。某天,王某向案外人主动索要了案外人偷拍并储存的陈某隐私视频,随后通过社交软件转发给他人。王某还曾借此视频,在网上对陈某进行言语骚扰和威胁。


哪些人可申请人格权侵害禁令?

任何面临正在实施或者即将实施侵害人格权的违法行为危险的民事主体都可以依法申请人格权侵害禁令。


02

人格权侵害禁令法律效力如何?

人格权侵害禁令一经作出即具有法律效力。人格权侵害禁令针对人格权一经损害难以弥补的特殊属性而给予及时制止不法行为的特别司法保护,体现出通过提供及时救济以预防人格权损害的制度功能。


03

人格权侵害禁令有哪些审查程序?

人格权侵害禁令适用非诉程序,但要注重当事人的基本程序保障。人格权侵害禁令案件的审查,并非“两造”对立结构,人民法院有权并有责任就构成裁判基础的事实与证据进行收集,但要实现对被申请人的最低限度的程序保障。可召开听证会,保障被申请人的意见陈述权、获悉通知权、笔录查阅权。有必要的,被申请人亦有权在一定期限内提出异议、说明理由并提供相应证据材料。驳回申请或作出禁令的,应当向申请人、被申请人送达裁定书并明确救济渠道。


04

对裁定结果有异议怎么办?

如果当事人不服法院作出的裁定,可以申请一次复议。复议期间不影响禁令的执行。如经过复议程序,法院经审查确认异议成立,则应裁定停止禁令执行,对禁令予以撤销或变更


王振明律师,毕业于国内重点政法院校,理论功底扎实。从业以来,先后代理过众多专利、商标、版权侵权、劳动纠纷、债权债务、刑事...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山东-青岛
  • 执业单位:山东涵清(城阳)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370220********19
  • 擅长领域:劳动纠纷、知识产权、合同纠纷、刑事辩护、法律顾问
山东涵清(城阳)律师事务所
1370220********19 劳动纠纷、知识产权、合同纠纷、刑事辩护、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