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广平律师

  • 执业资质:1110120**********

  • 执业机构:北京市华泰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交通事故继承拆迁安置劳动纠纷婚姻家庭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对被征收房屋评估的方法有哪些

发布者:郭广平律师|时间:2015年10月20日|分类:拆迁安置 |845人看过

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应当根据评估对象和当地房地产市场状况,对市场法、收益法、成本法、假设开发法等评估方法进行适用性分析后,选用其中一种或者多种方法对被征收房屋价值进行评估。

被征收房屋的类似房地产有交易的,应当选用市场法评估;被征收房屋或者其类似房地产有经济收益的,应当选用收益法评估;被征收房屋是在建工程的,应当选用假设开发法评估。

可以同时选用两种以上评估方法评估的,应当选用两种以上评估方法评估,并对各种评估方法的测算结果进行校核和比较分析后,合理确定评估结果。

0 收藏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