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志伟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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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招投标的合同是否能变更

作者:徐志伟律师时间:2022年08月23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1773次举报

1、经过招投标的合同,招标人与中标人协商一致后,能变更,但双方不能对合同的实质性内容进行变更。
2、根据法律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签订合同后,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 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 第四十六条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 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中标人应当提交。

  • 《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 第七十五条 招标人和中标人不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合同的主要条款与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的内容不一致,或者招标人、中标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中标项目金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


徐志伟律师,北京盈科(温州)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现为鹿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调解员,自2016年执业以来,担任多家企业...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浙江-温州
  • 执业单位:北京盈科(温州)律师事务所
  • 执业证号:1330320********18
  •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人身损害、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婚姻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