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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某某诉赖某某诽谤一审案

发布者:田芳律师 时间:2025年05月08日 2307人看过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案情简介

2021年6月26日早上7时许,赖某某的儿子张某在唐某某开设的“唐某某餐馆”产生争执后发生肢体冲突。张某因癫痫病发住院,赖某某向唐某某索要赔偿不成。于是赖某某在2021年6月26日至同年7月24日,通过其持有的抖音号在“抖音”平台发送29个视频。表达内容主要为“唐某某家里有人”“三个人打一个人”“唐某某餐馆家里的东西是死猪肉做的,吃不得”,上述视频被多人浏览、点赞、转发。截至2021年8月25日上述视频共有10894个人点赞,共转发568次,其中有1个视频点赞达5202次。赖某某在唐某某经营的餐馆打砸,造成唐某某的餐馆停业一个月。

2021年8月25日,唐某某就赖某某在抖音诽谤一事委托湖南劲鸣律师事务所田芳、刘杰律师提起刑事自诉,要求追究赖某某诽谤罪的刑事责任、要求赖某某赔礼道歉、消除恶劣影响并赔偿损失50000元。

代理意见

作为自诉人的代理人,根据庭审查明的事实和法律规定,发表如下代理意见:

一、被告人在抖音平台上捏造事实如下:

1、捏造“把他(张某)喊到馆里故意打他”“三个男客打一人”、“三人打一人”、“三个人摁倒打滴”“他家有钱想打人就打”、“把我伢往死里打,杀人灭口”---事实是:张某擅自进入唐某某经营的餐馆内的操作间,扰乱正常的经营秩序。唐某某劝阻其离开时发生口角和相互推搡,在推搡中因意外倒地,并无主动伤害、殴打张某的行为,更没有三个人打一个人的事实,更谈不上“往死里打,杀人灭口”。且两人倒地后,双方再未发生任何纠纷。

2、捏造“收了人家好多钱,为么的收钱打人”“出了好多钱打滴”,误导群众,抖音评论“为他(唐某某)打伞的人太多了”“必须严惩凶手”,被告人捏造的事实被不明真相的人认可,充分说明抖音传播给自诉人造成的伤害无可估量,而被告人所述的并非事实。

3、张某躺在医院地上的时候,被告人发布抖音称“是唐某某馆的人打的”,使人产生“这是张某被殴打后的现场”,加深了“三人打一人”的印象,而实际是张某因癫痫被人送至医院放于地上,并非他人殴打造成,且与自诉人发生口角因意外倒地毫无因果关系。

4、被告人自2021年6月26日至2021年7月24日,因同一件事共发布了29个视频,让不明真相的群众以为张某被唐某某餐馆的多人殴打或者殴打多次,从抖音评论可以看出“把人打成这样”“要是我把馆子翻过来”“无良的黑商家,要让他停业”,足以证明被告人发布的抖音视频传播广泛,给自诉人的声誉和生活造成了严重的影响。

5、捏造餐馆“东西吃不得,是死猪肉,是下药了的”。自诉人唐某某是从事餐饮行业,被告人在无任何证据的情况下,诬蔑“唐某某餐馆”的食品是有毒有害食品,误导群众,导致自诉人餐馆停业一个多月。

二、被告人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

因同一件事情,被告人在不同时间段多次发布不实言论,误导不明真相的群众,给自诉人造成了严重的社会影响。其发布的视频阅读量达30多万次,其中单个视频的点赞已超过5000次。

三、应按诽谤罪对被告人进行处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捏造事实诽谤他人”:(一)捏造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的;”第二条“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一)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五千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五百次以上的;”的规定,被告人捏造事实诽谤自诉人,在网络上发布抖音视频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诽谤罪。自诉人请求人民法院按诽谤罪对被告人定罪处罚,支持自诉人的全部诉讼请求。

【判决结果】

被告人赖某某犯诽谤罪,免予刑事处罚

裁判文书2022)湘0725刑初330号

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赖某某明知是不实的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公然在信息网络上散布,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五千次以上,属于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行为,已构成诽谤罪。但鉴于本案系民间矛盾引发,赖某某犯罪情节轻微,可以免予刑事处罚。对赖某某及其辩护人关于唐某某致赖某某的儿子张某受伤是事实,赖某某发布“唐某某打人视频不构成诽谛罪的辩解辩护意见,经查,北京微播视采科技有限公司复函、监控视频光盘、抖音视频光盘等证据能够证实赖某某明知唐某某经营餐馆仍发布含“唐唐某某馆里的东西是死猪肉做的”等不实内容的抖音视频的事实,损害他人名誉,故对上述辩解辩护意见不予采纳。唐某某要求赖某某公开赔礼道歉的诉讼请求不属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范围,亦未提交证据证实其损失,驳回其附带民事诉讼请求。

案例评析

一、网络诽谤罪的构成要件。

网络涉及面广、浏览量大,一旦扩散,往往造成较大社会影响。目前抖音平台拥有接近10亿用户,大部分用户每天都会刷抖音。抖音发布的内容不属实给被害人带来的影响是不可估量的。对于法律追诉法定的情形,《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五千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五百次以上的”属“情节严重”,依法应追究发布者的刑事责任。

二、网络诽谤的取证。

网络诽谤传播广、危害大、影响难消除,被害人往往面临举证难、维权难的问题,特别是自诉案件,自诉人的举证责任更大。为了确定定罪的证据,受害人在网络上发现相关内容后,应立即进行证据公证保全,向人民法院起诉后,申请人民法院去相应的网络平台调取数据。一般来说,即使发布者删除了相关内容也会在网络平台留下痕迹,网络平台仍可向人民法院出具浏览、点击的数据。

结语和建议

网络非法外之地。在抖音上发布视频也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不能将抖音用作发泄私愤、损害他人名誉的工具,如果在抖音上捏造事实、侮辱、诽谤他人将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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