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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不交社保的10种情形

作者:叶律师团队律师时间:2025年08月18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5027次举报
2025-08-18

员工社保对于单位来说,也是一笔不小的开支,作为财务,要知道哪些情况可以不交社保。

可以不交社保的10种情形



根据我国现行社保政策及相关法律规定,以下情形无需缴纳社保:


1、退休返聘人员已领取养老金的退休人员再就业,与企业签订劳务合同,双方形成劳务关系,无需缴纳社保。企业可为其购买商业意外险或雇主责任险。


2、在校实习生全日制在校学生实习(非毕业就业),以学习为目的,与企业签订三方实习协议,企业无需缴纳社保,但需购买实习责任保险。


3、非全日制用工每日工作不超过4小时,每周累计不超过24小时的人员,企业只需缴纳工伤保险,其他险种由个人自行缴纳。


4、劳务派遣人员社保由劳务派遣单位缴纳,用工单位无需重复缴纳,需在协议中明确责任。


5、兼职人员(已参保)已在其他单位缴纳社保的兼职人员,兼职单位无需重复缴纳,需签订劳务协议,报酬按“项目费”结算。


6、个体承包经营者以个体工商户身份承接业务,自负盈亏的人员,企业无需为其缴纳社保,需提供个体户执照、承揽协议等证明材料。


7、停薪留职人员

指与原单位保留劳动关系,暂时离岗并停发工资,社保仍在原单位缴纳的人员。


8、已在其他地区缴纳社保的人员若员工已在其他地区正常缴纳社保,企业无需重复缴纳。


9、协保人员指与原单位签订协议,保留社保关系,但不再为原单位提供劳动的人员。协保人员与新单位之间形成劳务关系,而非劳动关系。


10、灵活就业人员(非劳动关系)

自由职业者与企业建立合作关系,签订《合作协议》。

1、社保缴纳以劳动关系为前提,若存在“假外包,真雇佣”等情形,可能被认定为劳动关系,单位需补缴社保并承担罚款。

2、社保是基础保障,除非符合法定无需缴纳的情形,否则不建议轻易不交,尤其是单位应依法缴纳。

现任浙江泰杭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企业人事和人力资本部负责人、中国人力资源开发研究会理事、中国中小商业企业协会人力资本分...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浙江-杭州
  • 执业单位:浙江泰杭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330120********49
  • 擅长领域:劳动纠纷、公司法、婚姻家庭、合同纠纷、交通事故
浙江泰杭律师事务所
1330120********49 劳动纠纷、公司法、婚姻家庭、合同纠纷、交通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