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志鑫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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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食品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体系的存在的问题

发布者:刘志鑫律师|时间:2015年10月20日|分类:债权债务 |1171人看过

食品企业现有的质量体系文件,是在各种认证与各种层次的国内外的检查中,按照体系与客户的要求建立起来的,没有与实际的生产管理有机的结合起来,部分与实际生产脱节,或者虽然体系文件中有规定,但没有在实际生产中实施。食品企业还存在着体系文件照搬或借用别人的现象,或者从网上下载范本,只为了应付认证或检查的需要,为了企业的质量管理目的性不强,普遍存在着质量体系文件形式化现象。

而真正针对实际的生产管理而规定质量管理制度,虽然在实际生产中得到了较好的实施,但没有很好地与体系融合在一起,比较孤立,因此,不能保证能够得到持继改进与完善。

食品安全管理体系执行不到位

由于食品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体系文件的形式化,操作性不强的特点而导致体系文件没有在食品企业的实际管理中得到良好的运行,体系文件没有认真的执行,因此也就没有从根本上找出体系文件的缺陷,也就达不到文件的持续改进。管理体系的持续改进最终体现在体系文件的持续改进上。

工艺和标准的管理不到位:

质量管理的大忌是相关部门的职责不清楚,部门职责不清导致的结果是都管了,但都没有真正管起来,有了问题大家推,谁也不想负责。

这种现象反映到企业的加工工艺和产品标准的管理上是,业务部门只管下发,若有工艺的变化,也只是针对变化进行下发,没有完整的加工工艺,不管后期的跟进;质量管理部只是被动接受与执行,生产部同样也是被动接受与执行。这一点对于来源于客户、加工工艺和质量标准的技术含量不高食品企业尤其突出。管理部门大部分是业务部门,他们与客户接触密切,但对企业的生产与质量管理较不熟悉,只是把客户的工艺以及加工要求复印和下发,没有后续的跟踪。质量部门只是被动地接收业务部门下发的工艺,在质量管理中使用。生产部门在客户的现场的指导中,若工艺有变化,不经过质量管理部,并与业务部门确认后直接对自己的工艺进行修改。使用部门在使用中的改进意见,也没有定时收集。企业领导重视不够,而这又涉及到多个部门,又超过一个部门领导的权力。

客户的反馈信息不集中

没有客户反馈信息汇总部门,职责不清。信息的最初接收部门,有部分是谁接收到谁处理,有部分是由质检部处理,因此,外部反馈回的重要的质量信息,没有较好地汇总,没有进行有效改正,或者有了改正,但没有得到有效的监督,体系文件也没有得到相应的修改。

专业人员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

从事食品安全体系管理人员的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企业食品安全体系负责人往往是经过外部培训,并负责企业的食品安全体系文件编制,他们是企业中对食品安全体系的理解较充分的人员,他们同时承担着食品安全体系的企业内部培训。而企业的其它人员,包括管理层,由于企业外部培训的机会与成本的限制,以及内部培训的不足,致使企业中真正理解食品安全管理体系的人员不多,因此也就不能给以足够的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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