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笑话说,中国的消费者,通过各种食品安全事件补上了化学课。2008年我国奶制品龙头企业三鹿公司生产的“三鹿奶粉”,经检测含有工业用化合物三聚氰胺。自2008年6月河南镇平县第一例住院婴儿小涛住院确诊至同年12月底,全国已有近30万名婴幼儿为毒奶粉所伤害,严重者肾、尿管、膀胱里生满结石,出现肾功能衰竭并伴有积水。据中国乳制品工业协会消息,三鹿集团等22家企业愿对近30万名确诊患儿给予一次性赔偿,同时共同出资建立医疗赔偿基金。12月19日三鹿集团借款9.02亿元付给全国奶协,用于支付患病婴幼儿的治疗和赔偿费用。
而在今年央视“3?15”晚会上,再次爆出“瘦肉精”案例。“瘦肉精”,就是最近几年中消费者最为熟悉的一个化学名词。“瘦肉精”是包括盐酸克伦特罗、莱克多巴胺等一类兴奋剂的俗名,大多数人原本一辈子也不会与它们打交道,但如今,人们常常怀疑自己每天通过餐桌上的肉类,把这些兴奋剂吃进了肚子。央视记者调查揭示,河南孟州等地添加“瘦肉精”养殖的有毒生猪,顺利卖到双汇集团旗下公司双汇集团济源公司。节目播出后,“双汇瘦肉精事件”立即发酵成为广受关注的食品安全事件,让消费者难以接受的是:如果连著名品牌的肉制品安全都无法保证,是否意味着所有的肉制品都不够安全?据悉,国务院联合检查小组针对河南“瘦肉精”事件的最终调查报告,将在本周内公布。截至3月25日,国务院联合检查组宣布基本查清河南“瘦肉精”事件中违禁“瘦肉精”的使用来源情况,已发现3个自2007年以来一直制造“瘦肉精”的窝点。河南省政府3月28日通报,截至目前,全省共抽检存栏生猪31万头,确认瘦肉精阳性生猪134头,抓获非法加工生产瘦肉精的重要犯罪嫌疑人2名,并捣毁犯罪窝点,对72人采取了强制措施,排查出添加瘦肉精的猪饲料5.7吨。目前监察部门对53名公职人员进行了调查取证,已移送司法机关12人。事实上,“瘦肉精”中毒事件在最近几年中频繁出现。2006年,上海发生大规模的“猪肉精”中毒事件,一批来自浙江海盐的生猪,致使数百人中毒入院接受治疗。2009年广州也发生了导致数十人中毒的“瘦肉精”中毒事件。每一次中毒发生后,相关部门总是全力检查,随后誓言加强监管,但生猪养殖中添加“瘦肉精”,却照样作为行业“潜规则”继续存在。此案,再次唤起人们对食品安全的关注。
食品应该无毒无害,符合应有的营养要求。人通过摄入食品,使人体和自然环境形成物质交流,完成人体的新陈代谢,维持人的存在和发展。卫生、安全、营养是食品必备的要素。但近年来各种食品安全事件层出不穷,食品安全问题已经成为消费者关注的热点问题。在中国大陆地区,官方的年度统计每年有2万~4万人的食物中毒病例。但专家指出,实际情况是每年应至少是20万~40万人的食物中毒病例。而食物中毒也只是缺陷食品致人损害类型中的一种。按医学的分类,食品致人损害包括食物中毒在内的食源性疾患、意外伤害、营养不良、致癌等损害类型。在产品日益复杂化的同时,消费者却难以对所有产品,尤其是高科技产品的设计、性能等做到清楚的认识。这就在现代社会生活中,呈现出一种消费者对生产者、销售者充分依赖的不平衡状态,而一些制造商为赚取高额利润,往往粗制滥造产品,这不但造成了物资的浪费,而且因产品的缺陷给使用者、消费者的人身、财产造成损失的事件时有发生。我国产品责任法律制度的建立起步较晚,1993年2月22日通过的《产品质量法》是我国产品责任法律制度上的一个里程碑,其立法宗旨是保护消费者不受危险或不具安全性商品的人身或财产上的损害,该法和《民法通则》、《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其他有关条例一起构成了我国产品责任法律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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