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生产加工人员卫生要求及防污染控制措施,进入食品生产场所前应整理个人卫生,防止污染食品。应建立并执行食品加工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1、食品加工人员每年应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上岗前应接受卫生培训。
2、食品加工人员如患有痢疾、伤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或有明显皮肤损伤未愈合的,应当整到其他不影响食品安全的工作岗位。
3、进入作业区域应规范穿着洁净的工作服,并按要求洗手、消毒;头发应藏于工作帽内或使用发网约束。
4、进入作业区域不应配戴饰物、手表,不应化妆、染指甲、喷洒香水;不得携带或存放与食品生产无关的个人用品。
5、使用卫生间、接触可能污染食品的物品、或从事与食品生产无关的其他活动后,再次从事接触食品、食品工器具、食品设备等与食品生产相关的活动前应洗手消毒。
6、非食品加工人员不得进入食品生产场所,特殊情况下进入时应遵守和食品加工人员同样的卫生要求。
二、食品采购污染控制措施
1、本公司实施原材料采购的验收把关质量管理,严格控制原材料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原材料不准使用,实行质量否决权。
2、本公司使用的原材料,添加剂均要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相关卫生标准和规定。
3、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证食品在运输过程中质量发生劣变。在运输时不得将成品与污染物同车运输。
三、食品贮存污染控制措施
1、原材料、成品存放离地离墙,分类存放,定期检查,处理变质或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2、仓库要保持清洁、无霉斑、蚊虫;仓库应通风良好,禁止存放有毒、有害及个人用品。
3、化学物品存放在制定的干燥、通风良好的地方,防止污染食品。
4、包装材料在储存过程防止损坏和污染。
四、食品加工过程污染控制措施
1、食品生产加工必须具备保证产品质量的生产设备、工艺装备和相关器具,具有保证产品质量相适应的原料处理、加工、贮存等硬件设施。
2、食品生产加工工艺流程设置应当科学、合理。生产加工过程应当严格、规范,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食品交叉污染。
3、食品生产加工周围不得有有害气体、放射性物质和扩散性污染源,不得有蚊虫;设置相应的防鼠、防蚊蝇的有效措施,避免危及食品质量安全。
4、食品加工过程的运输要有专门的符合食品要求的工器具,防止运输污染。
食品顾问律师团首席律师刘志鑫致企业当事人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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