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各种食品安全事件的频发,调味品的安全问题也引起了各方的关注。一些不法企业和个人在生产和销售过程中,缺乏相应的质量安全制度和诚信自律意识,使用非法添加物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现象层出不穷;调味品种类的繁多,相应的标签种类更加繁多,某些虚假宣传和隐形信息使得消费者上当受骗;同时,相关检测方法和监管制度的缺失也为调味品市场带来了一定的安全隐患。针对日常使用调味品的安全事件,我们进行了系统的剖析。
一、农药废渣盐变食盐事件
食盐是商品,但又是特殊商品,它关系到国计民生,在生活中,食盐安全正在成为一个社会问题。2011年,安徽阜阳盐业和公安部门在公路上截获18吨私盐,并顺藤摸瓜,发现一起性质恶劣的“农药废渣盐”流入食用市场案件。江苏一公司非法制售“农药废渣盐”14000吨,流入全国12个省、市盐业市场,部分“农药废渣盐”冒充食盐流向餐桌。
工业用盐的价格低廉,冒充食盐销售利润很高,而现行的盐业管理条例存在一定的滞后性,对于相关的犯罪惩罚较轻,因此犯罪成本很低。在高利润、低成本的诱惑下,导致此类犯罪高发。应对该类型犯罪,应当通过有关部门加强对工业盐市场的管理,提高涉盐犯罪的惩处力度,同时建立盐务、公安部门的常态化执法联动机制,打击遏制各类制私贩私行为。
二、陈醋醋精勾兑风波
醋的主要成分是醋酸(每100mL醋中的醋酸含量,普通醋为3.5g以上,优级醋为5g以上),还含有少量的氨基酸、有机酸、糖类、维生素B1、B2等。市场上醋的安全性问题主要是制假者是将“冰乙酸”、“酱色素”、“陈醋精”和水等勾兑到一起,然后贴上名牌醋的商标销售。由于许多消费者受不住低价格的诱惑,所以造成了不必要的健康上的损害。
我国2000年出台配制食醋国家标准规定,配制食醋必须是指以酿造食醋为主体,与食用冰醋酸、食品添加剂混合配制而成的调味醋。同时在行业内的“配制食醋标准”中规定,“配制食醋中酿造食醋的比例不得小于50%”。正常酿造的食醋一般是以粮食为原料,通过微生物发酵酿造而成,通过这种方法酿造的食醋不但含有许多对人体有益的氨基酸和微量元素,还具有调节口感、刺激食欲的功能,此外还具有很好的保健作用,而醋精却没有营养方面的功能。冰醋酸分为食品级的冰醋酸和工业级的冰醋酸,用食品级冰醋酸勾兑制成的食醋只要符合国家标准本身问题不大,但一定要标明是“配制食醋”。配制食醋国家标准强调,企业在生产配制醋时不得使用工业冰醋酸,然而由于利益的驱使,这一禁令并没有多少限制效果。
此外,不法商贩在兑成食醋过程中,为了达到和自然酿造的食醋一模一样的形态,会加入一些色素和添加剂,这些色素和添加剂过量添加会对人体造成不同程度的损害。正常人体可以接受的勾兑比例为3%-6%,假如勾兑比例掌握不准,超过这个比例很可能让人感觉到肠胃不适。同时,假如勾兑食醋中的醋酸含量过高,酸性过大,会对人体的口腔、胃肠道造成一定影响,引起身体不适,严重的还会灼伤喉咙,特别是对于孕妇、老人、小孩这些胃肠功能较弱的人群会引起刺激性反应,长期大量食用过度勾兑的食醋甚至可能影响到腹中胎儿。如果兑入了工业级冰醋酸,在勾兑的过程中还很可能溶入重金属颗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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