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志鑫律师

  • 执业资质:1440320**********

  • 执业机构:广东龙新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劳动纠纷合同纠纷债权债务股权纠纷公司法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看预包装食品将须标反式脂肪含量

发布者:刘志鑫律师|时间:2015年10月20日|分类:债权债务 |840人看过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包括营养成分表、营养声称和营养成分功能声称。其中,营养成分表是指标有食品营养成分名称、含量和占营养素参考值(NRV)百分比的规范性表格,强制标示内容包括能量以及蛋白质、脂肪、碳水化合物和钠4种核心营养素的含量值,及其占营养素参考值(NRV)的百分比。通则规定,食品配料含有或生产过程中使用了氢化和(或)部分氢化油脂,在营养成分表中应当标示出反式脂肪(酸)的含量。对能量和营养成分的高低、有无、增减等描述,通则都规定了具体的含量要求和限制条件。

反式脂肪主要来自经过一定程度氢化的植物油。它对健康并无益处,也不是人体需要的营养素。食用反式脂肪将提高罹患冠状动脉心脏病、糖尿病和猝死的机会。因此,世界卫生组织建议饮食中每天含有的反式脂肪不超过2.5克。

针对当前一些食品企业存在的营养标签夸大宣传、弄虚作假欺骗消费者等问题,通则规定,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标示的任何营养信息,应真实、客观,不得标示虚假信息,不得夸大产品的营养作用或其他作用。

深圳食品律师刘志鑫说,心血管疾病、糖尿病等慢性病都与膳食密切相关。这个国家标准的实施,有利于规范食品企业正确标注营养信息,有利于实现消费者对食品营养信息的知情权和选择权,促进膳食营养平衡,从而达到预防和减少营养相关疾病的目的。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在制定过程中,借鉴了国际组织和发达国家的管理经验,科学分析我国居民的膳食结构、食品营养特性、人群消费特点和消费者现有营养知识,严格遵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定程序。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将于2013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卫生部鼓励企业尽早按标准标示营养标签。通则施行后,营养标签不规范的食品将不得销售。

食品顾问律师团首席律师刘志鑫致企业当事人朋友:

当您企业的合法权益遭到侵害时,请冷静以待,可以通过咨询资深法律顾问律师刘志鑫,咨询相关法律问题,走适宜的维权之路,这样才能最大程度保护您自身权益。

温馨提示:

一、鉴于网上留言咨询的局限性,为及时高效地解决问题,咨询委托者最好提前电话预约带相关资料到律师楼面谈。

二、请尽可能首先使用电话咨询,本律师绝对保守当事人的秘密。QQ、微信、邮箱等主要用于传送文件。

0 收藏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