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对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核查时,主要应对周边环境、经营条件、经营设施、场内布局等内容进行实地核查,其余事项以书式审查为主。
1、现场核查周边环境有无污染源。经营场所距离垃圾场、公用旱厕、粪池等污染源应在25米以上,远离工业污染源。
2、现场核查经营场所是否符合条件。经营场所应有良好的照明、采光、通风条件。食品批发商应有专用库房。经营场所、贮存场所完好,地面、墙面、屋面整洁,室内无脱落、无尘絮。
3、现场核查场内布局是否合理。做到食品与非食品、生鲜食品与熟食品、清真食品与非清真食品分区经营。经营食品场所不能同时销售农药、兽药、化肥、工业酒精等有害有毒商品。洗涤剂、消毒剂、杀虫剂要单独存放。
4、现场核查设施是否齐全。经营场所应配置防蝇、防尘的纱门、纱窗,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废弃物的设施或设备。食品经营区配备食品货架(柜),食品贮存区配备垫板,货架、垫板离地面、墙面10公分,食品存放与屋顶保持足够距离。冷藏冷冻食品应当配置相应的冷藏冷冻设施。直接入口食品应有防蝇、防尘、防鼠、放虫设施、食品包装材料、售货工具。大中型商场、超市应设立与食品从业人数相适应的更衣间、洗手消毒设施。
食品顾问律师团首席律师刘志鑫致企业当事人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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