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志鑫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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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拒接治疗不育导致离婚(案例分享)

发布者:刘志鑫律师|时间:2015年10月20日|分类:婚姻家庭 |888人看过

妻子不育并且拒绝治疗,丈夫两次起诉离婚,法院判决离婚。

【第一次起诉离婚 调解和好】

结婚5年多, 李某与妻子却一直没有生育小孩,经检查是妻子身体原因所致,但妻子却拒绝接受治疗,李某将妻子告上法院要求离婚。后在法官调解下,李某还是给了妻子一次机会,希望能有所改变。

【情节】

2008年7月,始兴县男子李某与同乡周某在一家工厂打工认识。半年后,两人登记结婚。婚后,周某与公婆争吵不断。周某结婚5年没有生育,经检查是她身体原因所致,加剧了婆婆对周某的不满。

【第二次起诉离婚 准许离婚】

为了表达对丈夫及公婆的不满,周某一再拒绝到医院接受治疗,并搬到工厂职工宿舍长期居住。李某于2013年7月向法院起诉要求与妻子离婚,后在主审法官的调解下,李某还是给了妻子一次机会,但是,妻子并没有履行调解时的承诺,依然住在职工宿舍不肯回家。日前,李某再次诉至法院要求离婚。

广东始兴县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周某在经医院确认是自身原因导致影响生育的情况下,不积极治疗,进一步推进夫妻感情破裂。在李某第一次起诉离婚和好后,周某未能珍惜机会,导致最终感情破裂。据此,依法准许两人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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