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志鑫律师

  • 执业资质:1440320**********

  • 执业机构:广东龙新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劳动纠纷合同纠纷债权债务股权纠纷公司法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夫妻分居两地办理离婚手续的步骤(夫妻最须知版)

发布者:刘志鑫律师|时间:2015年10月20日|分类:婚姻家庭 |715人看过

黄女士问:我和丈夫10年前在乌市办理了结婚手续,当时我的户口在乌市,他的户口在石河子,后来因为工作的原因两人长期不在一起生活,他经常去内地出差,现在我在哈密,可是我们的户口还在原地,如果现在我们想办理离婚手续,应该到哪里去办理?

答:根据《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因此,根据你的情况,你和丈夫离开住所地如果超过一年,属于第二种情况,如果是你提起离婚诉讼,可以去你丈夫经常居住地的法院起诉。如果你丈夫在外地没有经常居住地,那么你可以在你的居住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合伙买楼 户主可写两人姓名

唐先生问:6月初,我与女友共同出资买了一套房子,房产证上是女友的名字。但是,现在我们还没有登记结婚,我担心这样下去如果我们的关系出现问题,那房子归谁,该如何处理?

律师回复:可以在房产证上写上你们两个人的名字,没有规定要求你们必须是夫妻关系,即使将来你们两个人没结婚也是两个人共有。你们两人也可以签订协议,标明两人买房时各出资多少。这样即使将来走不到一起,双方的权益也会有所保障。

在此特别提醒,未婚男女在购买不动产时,一定要特别注意,最好能有个书面约定,以免将来引发纠纷。

结尾温馨提醒您:上文皆为金牌律师刘志鑫所做最为专业的法律分析以及分享!刘志鑫律师及其律师团队秉持高素质的专业水准及操守,最大限度地为委托当事人谋取合法权益。我们的执业准则:专注于案件结果——打赢这场宫司,一切靠办案实力说话。我们的执业理念:只要我们接受委托,那么我们将全力以赴,用-切合理、合法的手段,高质高效的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0 收藏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