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志鑫律师

  • 执业资质:1440320**********

  • 执业机构:广东龙新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劳动纠纷合同纠纷债权债务股权纠纷公司法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离婚调解中有哪些调解法则

发布者:刘志鑫律师|时间:2015年10月20日|分类:调解谈判 |677人看过

一是“唤起旧情法”。启发双方当事人多想想对方的好处,利用夫妻双方对过去共同生活中美好经历的回忆来缓和夫妻矛盾,促使双方相互谅解。

二是“消除隔阂法”。利用一定数量的证据和令人信服的事实消除双方的怀疑,从根源上解决矛盾。

三是“打破幻想法”。通过消除当事人不正当的离婚企图,打破的幻想。

四是“情系子女法”。唤起当事人的家庭观念、儿女之情,讲清离婚对子女的危害,促使双方当事人留恋和维系夫妻感情。

五是“批评教育法”。对离婚当事人的缺点给予恰如其分的批评教育,促使其悔过,最终求得双方谅解。

六是“冷处理法”。在一定时间内采取“拖”的办法,使当事人正在冲动的情绪降温,以便冷静地慎重地考虑离婚问题。截至目前,已成功调解41对濒临破裂的家庭。

深圳资深婚姻家庭律师刘志鑫为您做出最专业的法律分析,希望对您有所帮助!详情请致电或来龙新所来访,以便更快的解决您的法律困扰!

0 收藏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