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志鑫律师

  • 执业资质:1440320**********

  • 执业机构:广东龙新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劳动纠纷合同纠纷债权债务股权纠纷公司法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子女升学,患病可以增加抚养费

发布者:刘志鑫律师|时间:2015年10月20日|分类:离婚 |697人看过

导读:为了充分保护未成年子女的合法权益。随着时间的推移,父母亲双方的收入情况及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需求数额往往会有变化,使得以离婚时的情况为依据所作出的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尽合理,因此,往往抚养费的增加成为一种趋势!一般来说,子女升学、患病、物价上涨等成为抚养费增加的理由!

我国《婚姻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法律之所以赋予子女这一合法权利,是为了充分保护未成年子女的合法权益。随着时间的推移,父母亲双方的收入情况及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需求数额往往会有变化,使得以离婚时的情况为依据所作出的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尽合理,不加以变更,就无法保证子女正常的生活和教育的需要。

从现实生活看,子女要求增加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原因,一般有以下几种:

1.子女升学,实际需求超过了原定的数额。

随着年龄的增长子女升学是必然的,学业上所需教育费的金额也会增加,为了使孩子能够成为有知识、有文化的国家有用人才,适当地增加子女的抚养费数额是父母的责任也是社会的要求。

2.子女患有疾病,抚养子女的一方无力支持全部医疗费用。

父母虽然离了婚,但他们对子女的抚养、教育义务是均等的,为了保证子女的健康成长,当子女患有疾病而医疗费用紧张时,未亲自抚养子女的一方有义务满足子女增加抚养费的要求,支付子女医疗费的一部分或全部。

3.物价调整,原定的数额不足以维持子女的生活需要。

随着我国经济改革的蓬勃开展,搞活经济、开放市场、开放价格已成普遍现象,因此,物价也会有适当的调整。这样,原定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数额就可能无法满足子女的正常的需求,不适当增加,不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

4.有给付义务的父亲或母亲,经济收入增加子女与其生活水平相差悬殊。

遇到上述情况之一的,子女可以向父母一方提出超过原协议或判决的数额,父母一方应依照法律规定,自觉地予以增加。


0 收藏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