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浙江湖州一群中学生为争夺“校园老大”名号,各自纠集共15名未成年人聚众斗殴,造成2人轻微伤。
检察机关对具有纠集、持械情节的2人提起公诉,获法院有罪判决;对从犯2人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对存在严重不良行为的11人,督促公安机关同步落实矫治教育措施。
法律要点:未成年人犯罪并非“不处罚”。司法机关坚持分级干预原则——对主观恶性深、再犯风险高的依法惩处;对跟风参与的从宽处理并精准帮教。
警示:家长和学校应关注孩子是否卷入“不良朋辈”关系。校园暴力、拉帮结派不是“小孩子闹着玩”,一旦越过法律红线,同样要承担刑事责任。
王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