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防控疫情工作中渎职,面临怎样的刑事责任风险?
答:根据主体属性、实施的行为,导致后果,分别确定罪责。
法律解析: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在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的工作中,由于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根据造成的法律后果不同,将可能分别构成下列罪名及刑事责任:一般单位或个人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引起甲类传染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涉嫌构成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或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从事传染病防治的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导致传染病传播或者流行,情节严重的,涉嫌构成传染病防治失职罪,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刑事处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涉嫌构成滥用职权罪,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或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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