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鹏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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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机构:重庆朋思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工伤赔偿劳动纠纷法律顾问公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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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的加班工资应依法得到保障

发布者:林鹏律师|时间:2023年11月08日|分类:私人律师 |368人看过

基本案情

2021年3月2日,冯某入职新丰某建材公司,双方签订《劳动合同书》,就工作内容、基本工资、加班工资等内容进行了约定。2021年9月,冯某离开该公司,于次月申请劳动仲裁。同年11月30日,仲裁院依法裁决公司向冯某支付2021年3月至9月的延时加班费、周末加班费及经济赔偿金等费用共计3万余元。

建材公司对应向冯某支付周末加班费差额的裁决内容不服,认为冯某的周末加班费包含于已发放的工资内,且公司已足额发放,诉请撤销该仲裁裁决,并向法院提供了工资表、工资架构明细、考勤明细等证据材料。

裁判结果

新丰法院审理认为,根据《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用人单位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或者在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当在工资清单中列明相应的工资报酬;未列明且无法举证已支付的,视为未支付相应的工资报酬。建材公司所提供证据均未列明具体的加班明细数据、延时加班费和法定节假日加班费,且其未能提供其他证明核实其已按规定足额支付冯某的加班工资,应视为未支付相应的工资报酬。故法院依法驳回建材公司的诉讼请求。

典型意义

加班费属于劳动者的法定权益,理应依法得到保障。该案判决依法支持劳动者的加班费请求,将劳动者加班工资的“纸面数字”变成“现实数字”,装进劳动者的腰包,有效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同时,提醒广大劳动者,在日常工作中要注重增强自身法律意识、证据意识,对加班通知单、交接班记录、排班表等可以证明自己加班的证据予以留存,在自己的权益被侵犯时,能更好地通过法律途径实现主张。

本案例由重庆林鹏律师收集、整理,供大家参考,典型案件节选自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3年04月28日发布的《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一批劳动争议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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