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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擅长领域:工伤赔偿劳动纠纷法律顾问公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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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诱导外卖骑手注册个体工商户以规避劳动关系

发布者:林鹏律师|时间:2022年09月19日|分类:交通事故 |729人看过

案情简介

关某应聘到某物流公司做外卖骑手,工作期间,每天到公司站点报到、开会、接单,请假需在平台申请或向站长申请。上岗两周后,关某应站长要求注册好活孵化器平台,并线上签署相关协议。协议显示关某作为经营者注册的个体工商户与好活公司签署《项目转包协议》,某物流公司为关某购买雇主责任险。后关某在送餐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受伤,关某认为自己与某物流公司构成劳动关系,遂向公司起诉索赔。

法院经审理认为,关某从事工作属于某物流公司经营业务范围,公司对关某进行考勤管理,为其结算工资并购买保险,而关某按要求统一着装,双方符合劳动关系的法律特征。关某注册个体工商户并非其真实意思表示。为一次性化解原、被告以及外包公司多方之间的纠纷,法院协调双方达成和解,由物流公司参照工伤标准,与外包公司商议后,以雇主责任险最高理赔金额向关某赔偿。物流公司当场履行调解协议,并表示将约束规范业务配送承包方的用工行为。

典型意义

外卖行业各大APP平台、配送公司、劳务外包公司之间的关系存在配套合作、服务外包、劳务派遣等错综复杂的情况。通过司法裁判对企业诱导外卖骑手注册个体工商户,将劳动关系转化为合作或者承揽关系,从而规避用人单位责任的行为加以禁止,可进一步引导企业规范用工。

本案例由重庆万可律师事务所林鹏律师收集、整理,供大家参考、交流、学习,典型案件节选自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20430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劳动争议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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