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属于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情形之一。
1.责任形式:道路交通事故的责任形式分为三种:(1)对方全部责任,员工不负责任;(2)对方与员工承担同等责任;(3)对方不负责任,员工全部责任。此外,因缺乏相关证据,双方责任模糊不清,无法查明。
2.认定规则:非本人主要责任,意味着本人承担同等责任及同等其以下责任。非本人主要责任的立法初衷是出于保障员工利益。故而,在上述第一种和第二种责任形式中,满足劳动关系成立和上下班途中的条件下,显然应认定为工伤;在上述第三种形式则不应认定为工伤。
3.注意事项:企业在员工道路交通安全问题上,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的事项:
第一,入职时对员工的驾驶车辆及驾驶证进行备案。
第二,定期对员工道路的交通安全做专门的警示教育培训。遵守道路交通规则,既是对自己、家庭负责,也是对公司负责的表现。
第三,将遵守道路交通规范写进员工手册。以案例形式引导员工重视上下班途中的乘车、自驾或轨道交通等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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