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惟盈刑辩团队缓刑成功案例

作者:杨盟律师时间:2021年01月08日分类:成功案例浏览:835次举报

人民法院根据案件具体案情和辩护律师建议可以对部分案情较轻,法定刑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被告人作出适用缓刑的判决。

代表业绩:

1.郭某政诈骗罪检察院取保、法院缓刑案
2.高某故意伤害缓刑案
3.刘某雄寻衅滋事罪缓刑案
4.雷某合同诈骗缓刑案
5.陶某飞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缓刑案
6.王某浩过失致人死亡罪缓刑案
7.蒋某胜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缓刑案
8.罗某红信用卡诈骗公安取保、法院缓刑案
9.郑某某贪污罪缓刑案
10.刘某销售伪劣产品罪缓刑案
11.叶某水盗窃罪缓刑案
12.徐某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37天不批捕取保候审、缓刑案
13.徐某某非法经营案37天不批捕取保候审、缓刑案
14.邱某某诈骗罪启动羁押必要性审查取保候审、缓刑案
15.徐某某非法经营罪37天不批捕取保候审、缓刑案
16.郭某某寻衅滋事罪缓刑案
17.黎某某交通肇事罪二审改判缓刑案
18.罗某妨害公务罪公安取保、法院缓刑案
19.林某受贿罪缓刑案
20.高安市陈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缓刑案
21.鄱阳徐某非法经营缓刑案
22.李某某强制侮辱罪13天不批捕取保候审、法院缓刑案


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七十二条 【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第七十三条 【考验期限】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   
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   
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第七十四条 【累犯不适用缓刑】对于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


第七十五条 【缓刑犯应遵守的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二)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三)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四)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


第七十六条 【缓刑的考验及其积极后果】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本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


第七十七条 【缓刑的撤销及其处理】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或者违反人民法院判决中的禁止令,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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