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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专业离婚律师之离婚调解收取财产分割费问题

作者:武汉离婚律师刘琬琳律师时间:2021年03月02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135次举报


离婚调解收取财产分割费吗

人民法院对离婚案件进行调解的,会收取一定的诉讼费用,但不会收取财产分割费,如果涉及到财产分割的,按一定的比例收取。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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