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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专门做家庭关系案件之遗嘱里能否有居住权继承

作者:武汉离婚律师刘琬琳律师时间:2021年03月01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152次举报


一、民法典中遗嘱里能否有居住权继承

民法典中遗嘱里能否有居住权继承

遗嘱中可以设定居住权,但在遗嘱中设定居住权的效力存在着诸多的不确定性,因此一般都不会这样设立遗嘱。一般在遗嘱中的财产都是具体事物的财产,比如收入、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等等可以直观感受的。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二、不履行遗嘱违法吗

不履行遗嘱不违法,遗嘱所产生的权利,是公民基于遗嘱继承取得遗产的权利或者是基于遗嘱获得受遗赠权。如果遗嘱继承或者遗赠是附有义务的,那么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应当履行义务。没有正当理由不履行义务的,经有关单位或者个人请求,人民法院可以取消他接受遗产的权利。

当然,既然是权利,公民是可以选择放弃的。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如果是遗赠,那么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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