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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门打离婚官司的武汉律师争取孩子抚养费

作者:武汉离婚律师刘琬琳律师时间:2021年02月25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288次举报


一、民法典中子女抚养权离婚可否搁置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离婚时不可以搁置子女的抚养权。协议离婚需要离婚协议对子女抚养达成一致,登记机关查明后才会予以登记发离婚证。而诉讼离婚法院也会对子女抚养进行相关裁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二、离婚对女性有哪些特殊保护

1、在女方怀孕期间、分娩后1年内或中止妊娠后6个月内,男方不得请求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的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该规定主要是为了保护妇女和儿童的合法权益。所谓“确有必要”。

2、根据司法解释和审判实践,主要指下述两种情况:(1)在此期间双方确实存在不能继续共同生活的重大而急迫的事由,已对他方有危及生命、人身安全的可能;(2)女方怀孕或分娩的婴儿是因与他人通奸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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