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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内父母出资购房,是赠与还是借款?

作者:武汉离婚律师刘琬琳律师时间:2020年03月17日分类:摘自网络浏览:304次举报


父母出资购房往往涉及到四方主体:男方、男方父母、女方、女方父母。

情况很多,比如:男方父母出资给小夫妻买房,女方父母出资给小夫妻买房,双方父母出资给小夫妻买房。

就算是双方父母出资给小夫妻买房,也会有不同的情况,出资数额不定,登记在双方名下还是其中一方名下。

具体如何确定父母的出资的性质?

看协议

结婚后,不管是一方父母出资,还是双方父母出资,如果是赠与子女双方,通常不会签署相应的赠与协议,但是如果是赠与其中己方子女或者是借款,通常都会有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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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我们确定父母的出资是借款还是赠与,可以依据各方所签署的协议,如果各方签订的是借款合同,配合父母的出资流水可以确定为借款;如果签订的赠与协议,那就可以认定父母的出资属于赠与。

还有一些非常特殊的情形,比如父母借子女的名字购房,那双方之间就需要有“借名买房”协议。

看登记

很多家庭对于签协议还是比较避讳的,觉得分的太清,影响小夫妻的感情,所以会选择口头商量和各方默认。

在没有协议的情况下,可以根据房产登记情况来推定父母的出资的性质,比如男方父母出资购房,登记在双方名下,可以认定是赠与双方;如果男方父母出资购房,仅仅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那么可以认定属于赠与一方。

看行为

看行动是区分赠与和借款一个比较好的方式,父母出资后,如果各方通过微信聊天记录确定了还款或者赠与,那么聊天记录就可以作为证据证明出资的性质。

再比如,父母出资后,子女开始慢慢给父母还款,那么还款的行为就可以推定父母的出资属于借款而非赠与。

法院观点

在没有证据可以证明是借款或者赠与的情况下,法院的判决实际上是目前的一个价值取向,判决是借款是保护老年人的权益;而判决是赠与更多的是保护女性的权益。

认定赠与的事实应高于一般证明标准。《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109条,当事人对欺诈、胁迫、恶意串通事实的证明,以及对口头遗嘱或者赠与实施的证明,人民法院确信该待证事实存在的可能性能够排除合理怀疑的,应当认定该事实存在。

在出借人没有明确赠与意思表示的情况下,应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适用若干法律规定》第十七条的规定,借款人应承担款项系赠与的举证责任。

目前大部分法院在审理类似案件时,如果没有证据可以证明属于赠与,法院通常会认定婚内父母为子女购房的出资为借款,属于临时性资金出借,子女需要承担偿还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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