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过性病的人能不能结婚,这不能一概而论,要根据各人的病史和病情来定。性病的治疗,有许多有效的药物和方法,尤其是早期治疗,往往能在短期内取得显著疗效,得到痊愈。因此,得性病后,只要不是乱求医、乱治疗和反复感染,使炎症尚未扩散或刚开始扩散时即被控制,就可防止转为慢性及组织器官出现堵塞、闭锁、疤痕等后遗症,生理功能就不会受损害,也就不会影响结婚和生育。但有下述情况的人,在结婚前应备加注意:
(1)性病晚期或慢性性病的病人。他们的传染性虽比早期病人弱得多,有些晚期梅毒病人几乎没有传染性,但为保护本人健康及对下一代负责,即使治愈了也不能立即结婚,应遵医嘱定期复查一段时间,有的要观察1一2年甚至更长的时间,经性病专科医生的同意,方可结婚。只要是彻底治愈,婴儿也会是健康的。(2)未去正规医院而私自治疗的病人。这些病人因未经正规治疗,很可能症状虽消失了,但病菌未被完全消灭,仍潜伏在体内。一旦机体抵抗力下降,可再度发病,并传染给他人。因此,这些病人结婚必须去医院作正规检查,一旦发现有隐匿性感染,则需在治愈后,方能结婚。
(3)患性病后与恋爱对象有过性行为的人。这种人除了自己接受治疗外,还应动员对方也到医院检查,以查明有无再次感染。只有在医生确认末被感染或感染后已治愈的情况下,才能结婚。
(4)性病治愈后再度发生非法性行为的人。这种人婚前必须到医院检查,以查明有无再次感染。只有在医生确认未被感染或感染后已治愈的情况下,才能结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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