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4月份,李先生因为禁不住诱惑发生外遇,妻子直接摔给他一纸离婚协议。是自己对不住妻子,要离婚也认了。可拿过离婚协议书一看,李先生顿时惊呆了“协议书上写着李先生需要无条件把名下所有的房产、车产、现金、股票等财产,全部过户到妻子名下。”虽说自己有错在先,也不至于净身出户吧! 李先生质疑妻子为什么这么绝情,妻子却淡定地抛出另一份《婚内协议书》。“你看清楚了,这可都是当初你自己承诺的,白纸黑字。”李先生这才想起来,一年前的刚结婚三个月的时候,自己就因管不住自己和前女友发生关系,还被老婆抓了现场。软磨硬泡求得妻子原谅后,妻子同意给李先生一次改过的机会,为表决心李先生还表示,如果以后的日子里李先生再因为出轨或嫖娼导致离婚,自愿将房产、车产、现金、股票等全部财产给妻子,于是便写下了这份婚内财产协议书。“当时为了挽回妻子,才写的婚内协议,只是权宜之计,哪能什么都不要了,那我怎么继续生活啊?”李先生和妻子争执不休,自己心里对亲笔写的协议书的效力也没个谱,于是他找到了律师咨询。
律师说法
律师认为,李先生作为心理和精神都正常的成年人,对自己行为的后果有清晰认识;且意思表示真实,不存在胁迫、欺诈情形;处分的又是财产权利,不涉及人身。所以这份婚内财产协议,是有法律效力的。但实践中,也会根据公平公正的原则,保留必要的基本生活所需财产。律师建议各位已婚人事签署婚内协议需慎重,自愿放弃财产权益是有法律效力的,并非儿戏。
以上整理自互联网,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删除,谢谢。
10年 (优于62.88%的律师)
557次 (优于99.75%的律师)
534次 (优于99.75%的律师)
282679分 (优于99.92%的律师)
一天内
8413篇 (优于99.78%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