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
统计公报
安徽省统计局 国家统计局安徽调查总队
2019年2月28日
部分节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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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全年全省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3984元,比上年增长9.7%,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7.5%。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4393元,增长8.7%,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6.6%;人均消费支出21523元,增长3.8%。其中,食品烟酒支出增长0.1%,衣着支出增长7.6%,居住支出增长15.9%,生活用品及服务支出增长8.8%,交通和通信支出下降9.7%,教育文化娱乐支出与上年持平,医疗保健支出增长11.4%。城镇常住居民恩格尔系数为31%,比上年下降1.1个百分点。年末城镇常住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41.2平方米,比上年增加3.8平方米。
全年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3996元,比上年增长9.7%,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7.6%。农村居民收入与全国平均水平差距比上年缩小53元,扭转了绝对差距逐年扩大的局面。人均消费支出12748元,增长14.8%。其中,食品烟酒支出增长12.9%,衣着支出增长12.3%,居住支出增长15.1%,生活用品及服务支出增长31.2%,交通和通信支出增长15.6%,教育文化娱乐支出增长18.2%,医疗保健支出增长3%。农村常住居民恩格尔系数为33%,比上年下降0.5个百分点。年末农村常住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52.9平方米,比上年增加2.2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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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3月1日安徽省统计局公布了安徽省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现连同其它相关数据,整理汇总如下:
城镇常住居民人均 可支配收入34393元/年 消费性支出21523元/年
农村常住居民人均 可支配收入13996元/年 消费性支出12748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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