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委托人刘XX2016年12月进入古丈县某公司工作,至2018年9月底,时间长达1年零10个月,公司尚欠刘XX8个月工资。另,因公司违约解除劳动关系,刘XX依法可获得经济补偿金。
通过本律师代理其诉讼,尤其是通过本律师在庭审时对对方证人的发问,使法官采信了我方的观点。最后,刘XX获得公司支付的工资49600元,获得公司支付的经济补偿金14934元。
通过本案,提醒劳动者在工作期间注意保留好对自己有利的证据。
胡春妮律师
发布者:胡春妮律师 时间:2020年10月16日 662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委托人刘XX2016年12月进入古丈县某公司工作,至2018年9月底,时间长达1年零10个月,公司尚欠刘XX8个月工资。另,因公司违约解除劳动关系,刘XX依法可获得经济补偿金。
通过本律师代理其诉讼,尤其是通过本律师在庭审时对对方证人的发问,使法官采信了我方的观点。最后,刘XX获得公司支付的工资49600元,获得公司支付的经济补偿金14934元。
通过本案,提醒劳动者在工作期间注意保留好对自己有利的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