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衍桥律师

  • 执业资质:1110120**********

  • 执业机构: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婚姻家庭债权债务取保候审股权纠纷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北京律师:“童话大王”请求被驳回,《商标法》这次不背锅

发布者:曲衍桥律师|时间:2023年04月20日|分类:知识产权 |564人看过

一、事件概览

近日,“童话大王”郑渊洁申请“舒克”商标无效被国家知识产权局驳回后,在微博上称将告别商标维权,同时不再发表新作。郑渊洁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说:“如果我继续推出新作,等待的还是被他们侵权注册商标,这是对侵权者的纵容。”

2021年,郑渊洁说自己因商标维权精疲力竭,没有精力写作,因此将《童话大王》停刊。自己维权成功后才会复刊。宣布停刊一周后,两个争议商标一审胜诉。之后郑渊洁并没有停下维权的进程,但是这次他的请求被驳回了。

 

二、法律分析

《商标法》32条: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从某种意义上说,“在先权利”有点类似于“先到先得”。郑渊洁认为自己在1982年为自己的人物取名“舒克”,因此自己对“舒克”这一特定文字组合有“在先的权利”。

法律上,判断后注册的商标是否损害他人的“在先权利”需要综合考虑,

一是作品及该角色名称的知名度高低和影响力强弱。

二是系争商标与该角色名称的近似或关联程度。

三是相关公众是否会将系争商标与该角色名称相联系进而对商品或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

四是系争商标的注册和使用是否具有搭便车或不正当利用该角色名称的故意。

郑渊洁申请“舒克”商标无效,被国家知识产权局驳回了,简而言之,官方给出了两点理由:

1.童话角色舒克与“舒克”牌压力阀不是一类商品,一般人不会认为二者存在联系,因而不会有混淆的风险。而且“舒克”牌压力阀也在该行业领域有一定知名度,且“舒克”二字来源于合作公司德国舒克集团公司(Franz Schuck GmbH)”“Schuck”及其创始人姓氏“Schuck”的中文翻译

2.“舒克”牌压力阀在使用和宣传中,没有标榜自己跟童话故事有关系,没有恶意注册商标。


三、律师点评

从法律角度看,国家知识产权局给出了很明确的理由来驳回郑渊洁的请求,处理结果合理合法,这样看,就算郑渊洁起诉国家知识产权局,也不能拿到对自己更有利的处理结果。

这并不能说明我国的商标法在纵容侵权者。早些年发生了类似的案子,国内有个“舒克”牌内衣,并在宣传中,公开表示“我们用的舒克就是郑渊洁的舒克,他的读者长大了,该穿内衣了”。这场官司以郑渊洁获胜结束,注册十年的“舒克”牌内衣商标被宣告无效。

《商标法》的立法目的是为了加强商标管理,保护商标专用权,促使生产、经营者保证商品和服务质量,维护商标信誉,以保障消费者和生产、经营者的利益,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

在法律面前,无论是郑渊洁创作童话对社会产生的效益,还是“舒克”牌压力阀商家对社会产生的效益,都是需要保护的对象。二者都享有合法权利,同时二者的权利都有范围。国家知识产权局认为,“舒克”牌商家是在合法范围内使用“舒克”商标,因此郑渊洁不能申请其商标无效。

现有的商标有45类,每个类别下又有不同的群组,原则上,在一个群组上注册的商标只能在该群组获得保护。只有驰名商标才能得到跨类别的保护。但即便是驰名商标也不是无限制的保护,而是需要从一般人角度处罚,考虑引人误解的可能性。法律做这些规定是为了平衡不同主体的利益,促进经济良好发展。而无限制地保护作品角色名称,将会破坏市场竞争。


0 收藏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