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健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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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争夺抚养权激化家庭矛盾,最终达成调解

发布者:王健律师|时间:2020年05月10日|分类:婚姻家庭 |650人看过

案件回顾:

被告阳某是一名船员,常年出海,原告柳某则在外经商,女儿出生后一直随被告阳某的父母生活,后原告柳某提起了离婚诉讼。庭审中,双方均不愿意放弃抚养权,年满10岁的女儿出庭表示愿意随原告柳某一起生活。因接受不了女儿要随柳某一起生活,在庭审结束后,阳某尚未离开法院大门便带着怒气用力分开柳某与女儿牵在一起的手,要求女儿随其回家,女儿受此惊吓大哭起来。双方在场亲属见状后相互指责对方不是,阳某与柳某的弟弟厮打在一起,被庭审法官制止。双方离开法庭后再次打架,并报了警,双方矛盾不断激化。

为避免双方再起争执,做出过激行为,主审法官考虑到家事案件的特殊性,若硬性判决,对双方及双方家庭都是一种伤害,于是设置了离婚冷静期,时时关注事态进程。此后,阳某父母指责柳某的言论强烈刺激了阳某,阳某情绪异常激动,案件再次陷入僵局。

在征得双方当事人的同意后,法院家事中心决定对该案引入心理疏导机制,再次组织调解,并采用背对背的调解方法。在与男方家属沟通时,摸准男方父母心理是舍不得一起生活了十年的孙女离开,为此才多次干预儿子的决定,并以分割财产阻扰他们和平友好分手,强行要儿子要争个输赢。在耐心听完阳某的真实意思后,家事法官果断作出判定,男方是愿意离婚的,但为了父母的使命一定要在子女抚养权上和财产上抗争,于是产生过激的想法,并以此要挟达到目的。听完之后,法官做出判断,夫妻之间的感情已在多年的互损中淡漠了,已无修复可能,男方无法接收受孩子随母亲生活,所以想采取过激的方法来平衡自己。在对男方心理疏导前,基本判定男方常年的船员生活让他的性格也变得有些孤僻,而且感受到他受到是来自父母和社会偏见的多重压力。经过明理释法和心理疏导,阳某情绪逐渐平复,觉得父母和其他亲属让他走不出这段阴霾,开始理性反思这段婚姻,并积极思考解决问题的办法。

最终,原被告双方在家事法官主持下达成离婚协议,妥善解决了女儿抚养、夫妻财产等问题。


本案例来源于重庆法院网案件时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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