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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某某与刘某甲、刘某乙、刘某丙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者:李国慧律师|时间:2017年07月27日|分类:交通事故 |120人看过

律师观点分析


交通事故案件处理指南

一、处理的途径

1、双方协商签订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协议书。

2、请求交警部门调解。

当事人一致同意可在事故认定书确定之日起十日内申请调解;交警部门自损害确定之日起开始调解,并在十日内制作调解终结书。

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不适用调解。

3、向人民法院起诉。

各方当事人其中一方不愿意调解或者未达成调解协议的,任何一方当事人有权向有管辖权(事故发生地或者被告住所地)的法院起诉。

二、保障赔偿及时有效的其他救济途径

1、申请诉前财产保全,注意事项包括:

1)应当在签收交警部门发出的《诉前财产保全通知书》之日起三日内向法院提出申请;

2)向法院提交《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书》及其他相关材料;

3)诉前财产保全应向法院提供相应的担保。

2、申请先予执行,法律要求符合如下条件:

1交警部门已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且对方需承担事故责任;

2)申请人经济困难,没有能力承担因医疗事故所产生的医疗费用,且情况比较紧急;

3)对方当事人有履行能力,一般申请保险公司给付;

4)必须以书面形式向法院提出。

三、赔偿责任分担

1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医疗费限额10000元、死亡和伤残赔偿限额1100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共计122000元);

      2、不足部分,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予以赔偿;

      3、仍有不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由侵权人予以赔偿。

四、损害赔偿的范围

1 造成死亡的

包括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死亡赔偿金、被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住宿和误工等合理费用、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2 人身伤害未残疾的

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3 人身伤害致残的,还应在第2项的基础上增加以下费用

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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