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国慧律师

  • 执业资质:1370120**********

  • 执业机构:山东里手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交通事故暴力犯罪经济犯罪法律顾问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李**与济南**物流有限公司确认劳动关系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者:李国慧律师|时间:2017年07月27日|分类:劳动纠纷 |115人看过

律师观点分析

  劳动争议案件办案指南

  仲裁是劳动争议案件处理必经的法律程序: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直接想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一)申请

  申请人提交有关申诉资料是申请人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应尽的义务,也是公正进行劳动争议仲裁的必要条件。申请人应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天内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1、申请人是劳动者的,请提交下列材料:

  (1)劳动争议仲裁申诉登记表;

  (2)申诉书(详细陈述申诉理由和要求,一式两份或按被诉人人数提供);

  (3)申诉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4)有委托代理人的,需当面签订并提交《授权委托书》,注明委托事项,同时提交受委托 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如委托人的代理人是律师事务所派出的执业律师,应提供执业律师的证件复印件;如委托人的代理人是公民,应提供与委托人签订的不收费代理协议书,以及代理人和委托人之间的关系的法律资料。

  (5)被诉人工商注册信息资料;

  (6)申诉人与被诉人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证明材料包括:劳动合同、暂住证、工作证、厂牌、工卡、工资表、入职登记表、押金收据、以及被处罚凭证和被开除、除名、辞退、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通知或证明书等。

  上述证明材料,申诉人能提供的应尽量提供,如果一份都没有,则立案室不予受理。申诉人提交证明材料时,应附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庭审后退回原件。)

  (7)《提交证据材料清单》一式两份。

  2、申请人属集体争议的,请提交如下材料:

  除提交以上(1)至(7)项材料外,申诉人需推荐3-5名员工代表,并提交员工代表名单以及全体员工签名表。其中属欠薪的员工集体争议案件,申请人还需提交用人单位拖欠员工工资的人员名单和拖欠金额表。

  3、申请人是用人单位的,请提交下列材料:

  (1)申请人与被诉人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与劳动者第(6)项要求相同)

  (2)《营业执照》副本;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4)有委托代理人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注明委托事项),受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5)《提交证明材料清单》(一式两份)。

  (二)庭审

  仲裁委员会接到仲裁申请后,应当在5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受理后,应当自立案之日起7日内组成仲裁庭。

  1、注意仲裁庭的组成

  通常由3名仲裁员组成,其中一名为首席仲裁员;对于事实清楚,案情简单,使用法律法规明确的案件,可由仲裁委员会指定一名仲裁员独任仲裁;集体劳动案件的仲裁庭由3名以上单数的仲裁员组成。

  2、根据仲裁庭公布的仲裁庭组成人员名单,确定是否申请回避;

  3、申请证据保全,申请先予执行;

  4、庭审前调解,属于必备程序。

  仲裁庭审理劳动争议案件应当先行调解。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制作仲裁调解书。调解书自送达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调解书不适用留置送达,当事人拒绝接收调解书的,即应当认定为反悔。

  (三)结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三条:“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

  1、制作仲裁调解书

  仲裁庭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制作仲裁调解书,仲裁调解书具有法律效力,自送达之日起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2、领取仲裁裁决书

  仲裁庭当庭裁决的,应当在7内发送裁决书。定期另庭裁决的,当庭发给裁决书。注意保持与仲裁员的紧密联系。

  (四)裁决

  1、终局裁决

  下列劳动争议,除《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另有规定的外,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1)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

  (2)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

  劳动者对一裁终局的裁决不服的,可以自受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而用人单位对一裁终局的仲裁裁决不能再向法院起诉,也不能申请再次仲裁,但在具备法定情形时,用人单位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

  2、其它裁决

  除一裁终局的仲裁裁决以外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当事人不服的,可以自受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0 收藏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