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网站
郑朝东律师
执业资质:1610120**********
执业机构:陕西邦维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工伤赔偿继承人身损害婚姻家庭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发布者:郑朝东律师|时间:2015年10月20日|分类:合同纠纷 |3266人看过
一般情况下,交的抵押金、押金、认购金、订金等都具有预付款性质,而不具有定金性质,不能按定金法则处理,定金必须写成“定金”字样,否则,不具有担保性质。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下一篇
上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