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根据自身生产经营需要调整员工的工作岗位、工作地点等,是企业用工自主权的重要内容及体现。但用人单位的用工自主权并不能无限扩张,为防止权利滥用,应就该调岗及调整工作地点的行为证明其具有“充分合理性”。
判断其合理性可以从以下几方面考虑:1.调岗、调整工作地点等是否未对劳动报酬及其他劳动条件作出不利调整;2.调岗、调整工作地点等是否属于用人单位生产经营的需要;3.调岗、调整工作地点等是否具有侮辱性和惩罚性。
公司单方调岗的应对策略。《劳动合同法》第 35 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才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若公司未经协商,擅自将员工调至偏远岗位,这属于单方变更劳动合同,员工有权拒绝。若员工因拒绝不合理调岗而被辞退,那么可依据法律规定,主张 2N 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