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梅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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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劳动纠纷合同纠纷医疗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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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自由

发布者:张梅律师|时间:2019年02月14日|分类:婚姻家庭 |394人看过


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己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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