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在他人名下的房产是否能申请查封的问题
《最高人民法院、国土资源部、建设部关于依法规范人民法院执行和国土资源房地产管理部门协助执行若干问题的通知》法发(2004)5号
第七条 登记在案外人名下的土地使用权、房屋,登记名义人(案外人)书面认可该土地、房屋实际属于被执行人时,执行法院可以采取查封措施。
如果登记名义人否认该土地、房屋属于被执行人,而执行法院、申请执行人认为登记为虚假时,须经当事人另行提起诉讼或者通过其他程序,撤销该登记并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之后,才可以采取查封措施。
根据上述规定,登记在他人名下的房产只有登记名义人出具书面声明,认可该房产实际属于被执行人,可以申请法院进行查封;否则,只能通过通过诉讼或其他程序,撤销该登记并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之后,才可以申请法院查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