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情况:
二娃和翠花从农村出来进城务工多年,经过夫妻两人辛苦打拼手头终于有了一定积蓄,就准备购买一套属于自己的房子。
于是,两人找到了中介公司“真安居”,经过中介人员的多次推荐和带领看房,二娃与翠花看中一套60平米南北通透的两居室。但夫妻二人一想到要在高昂的房屋总价、税金、过户手续费等费用之外,还要额外支付给“真安居”一笔不小的中介费,两口子就心疼不已。
最后,二娃和翠花千方百计通过多种途径终于联系到了房东本人,并私下与房东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真安居”中介得知此事后非常气愤,强烈要求二娃和翠花按照约定支付中介费用。
因此,在本案中二娃和翠花在接受了“真安居”提供的已经找到自己满意的房子这个交易机会,之后绕开中介私自与房东本人订立合同的,依然应当向中介人支付约定的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