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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申请书

发布者:游慧律师|时间:2019年03月06日|分类:劳动纠纷 |237人看过


劳动仲裁申请书

 申请人:XX,男,汉族,XXXX年XX月XX日出生,身份证号码XXXXXXXX,住XXXXXXXXXXXXXXXX,联系电话:XXXXXXXXXXXXX 

被申请人:XXXXXXXX有限公司

住所地: XXXXXXXXXXXXXX

 法定代表人:XXXX    

联系电话:0591-XXXXXXX

仲裁请求

 一、依法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六个月的医疗补助费共计XXXX元;

二、依法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从XXXX年XX月XX日起至XXXX年XX月XX日止的工资,工资共计XXXX元;

三、依法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共计XXXX元;

事实与理由

福建XXXX派遣服务有限公司于XXXX年XX月XX日与申请人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XXXX年XX月XX日起至XXXX年XX月XX日止。福建XXXX派遣服务有限公司将申请人派遣到福州XX出租车有限责任公司担任驾驶员,从事出租车驾驶员的工作。然而,被申请人于XXXX年XX月XX日与申请人签订《劳动合同变更协议》,该协议第一条约定:“原劳动合同中的用人单位福建XXXX派遣服务有限公司变更为福州XXXX有限公司”。第二条约定:“变更后,用人单位的权利义务由甲方履行,劳动合同的其他条款内容、期限不变,乙方福利待遇不变。”该合同到期后,被申请人分别于XXXX年XX月X日、XXXX年XX月XX日、XXXX年XX月XX日以及XXXX年XX月XX日与申请人签订合同期限均为一年的书面劳动合同。被申请人都将申请人派遣到福州XX出租车有限责任公司担任驾驶员,从事出租车驾驶员的工作。

XXXX年X月XX日下午XX点XX分左右,申请人在工作中突发疾病先后于福建XX大学附属XX医院、福建XX大学附属XX医院住院治疗后出院,福建XX大学附属XX医院分别于XXXX年XX月XX日和XXXX年XX月XX日出具《疾病证明书》,建议申请人进行XXXX康复锻炼。从XXXX年XX月XX日起,申请人因病在无工作期间,被申请人未向申请人支付工资,也未支付医疗补助费。现被申请人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之规定申请人不要求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其应当向申请人支付经济补偿金2倍的赔偿金。因此,申请人为了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特向贵委提出仲裁申请,请求贵委依法裁决。

  此致 

福州市XXXX劳动人事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XX

                              2019年2月 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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