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林强律师 09:00-23:59
满林强律师
昆明工伤(工亡)专业律师
15887849100
咨询时间:09:00-23:59 服务地区

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及经济补偿金、赔偿金争议

作者:满林强律师时间:2021年11月02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354次举报

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及经济补偿金、赔偿金争议

(一)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规定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条件、程序,

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1)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的;

2)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的;

3)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的;

4)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5)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6)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7)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8)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9)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10)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11)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

12)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

1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实施条例第十八条,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条件、程序,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

2)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3)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4)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5)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6)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7)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8)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9)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10)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11)用人单位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12)用人单位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13)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14)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实施条例第十九条,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四十一条)

3.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的规定,选择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解除劳动合同的,其额外支付的工资应当按照该劳动者上一个月的工资标准确定。(实施条例第二十条)

4.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5)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

 


满林强律师 已认证
执业年限 8
  • 云南天外天律师事务所
    • 执业8年
    • 15887849100
    • 云南天外天律师事务所
    咨询律师
    • 入驻华律

      10年

    • 平台积分

      37096分 (优于98.71%的律师)

    • 响应时间

      一天内

    • 投稿文章

      46篇 (优于99.95%的律师)

    版权所有:满林强律师IP属地:云南
    技术支持:华律网蜀ICP备11014096号-1 个人网站总访问量:390079 昨日访问量:340

    华律网提示: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华律网投诉入口反馈, 有害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