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百勇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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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发布者:孙百勇律师|时间:2017年01月22日|分类:劳动纠纷 |304人看过

随着国家生育政策的调整,我国再次迎来了生育高峰,因此,越来越多的人急需了解如何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本律师现对如何享受生育保险待遇作如下介绍。

社会保险法规定,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上述费用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通过以上表述可以看出,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与参加生育保险的男职工的未就业配偶享受的待遇是不一样的,前者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后者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要想弄清楚以上两者的具体区别,需要弄清楚什么是生育保险待遇,什么是生育医疗费用待遇。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待遇和生育津贴待遇。生育医疗费用待遇包括:1、生育的医疗费用,2、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生育津贴待遇包括:1、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产假期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2、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休假期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通过以上表述可以看出,生育保险待遇是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待遇的,也就是说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享受的保险待遇要高于参加生育保险的男职工的配偶。

在现实中经常碰到这样一种情况,用人单位未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那么面对这样的情况如何申请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这种情况法律作出了如下规定:女职工生育的医疗费用,如用人单位未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支付;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如用人单位未参加生育保险,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女职工也经常面临这样一种情况,在用人单位未缴纳生育保险的情况下,女职工申请用人单位支付生育保险待遇,用人单位拒绝支付,面对这种情况女职工如何处理呢?法律规定如发生这种情况,女职工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起诉单位要求支付生育保险待遇。但关于用人单位未为男职工缴纳生育保险,男职工配偶的生育医疗费用能否由用人单位支付,法律尚没用此方面的规定。

在用人单位为职工参加生育保险的情况下,职工申请享受生育保险待遇需也需要满足以下条件,条件1、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条件2、所在单位按照规定参加生育保险并为该职工连续足额缴费一年以上。也就是说即使在用人单位为职工参加生育保险的情况下,如果职工自身条件不符合上述规定,或者连续足额缴费不满一年的话,也不能申请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这种情况下职工只能自行承担相关费用,无法要求用人单位承担,因此,参加生育保险的职工,在制定生育计划时一定要注意申请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对职工的要求,以免造成无法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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