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圣祥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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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擅长领域:工程建筑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取保候审毒品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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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业主原因导致工程停工而拒绝签证,承包方如何应对?

发布者:孟圣祥律师|时间:2015年10月20日|分类:工程建筑 |2116人看过

                            作者:孟圣祥

    工程因业主原因停工后,发包方经常从自身利益考虑,对承包人提交的索赔签证单,不理不睬,或是干脆拒绝签字,来减少或者不符相关款项。这是工程施工中承包方普遍遇到的签证难题。在这种情况下,承包人可以采取以下措施来应对:

    1、如现场代表拒绝签字,可以请求他对基本事实进行确认,并马上向领导汇报办理情况,做好详细记录;

    2、停工以后,在合同约定或者与业主协商的期限内主动做好人员、机械的撤离工作,并做好记录,再以书面的形式通知业主。以减少自身的损失,不要抱着我停工多久。发包方就应该补偿我多久的人员、机械的停滞损失的思想而放任不管盲目等待业主的回应;

    3、业主不能在停工后短时间内作出回应,承包人不能自行撤离施工现场的,承包人应在合理期限内(一般为28天)定期向业主通报一次停工期间人工机械的停滞情况及补偿报告,并要求业主签收、答复;

    4、停工时间,业主和承包人应实事求是的做好停工期间的有关数据记录,最好能收录有关图书资料,有必要的可以进行公证;

    5、可以到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进行拍照或录像,以作为索赔时的证据;

    6、可以委托律师发律师函,告知其相关情况,提出恢复施工的请求;

    总之,工程签证是索赔的重要证据,是索赔成功的关键所在,业主拒绝签证,承包方也不要束手无策,只有工作到位,证据充分,照样可以成功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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